一、本校112學年度暑期重(補)修,悉依「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本學年度暑修班分二梯次舉行︰選課時請留意更換學期進入選課
第一梯次(暑一梯):7月1日至7月26日止。 (課程為全學期之上冊課程及單學期課程)
第二梯次(暑二梯):7月29日至8月23日止(課程為全學期之下冊課程)
三、暑修班繳費人數滿十人之科目,得開班授課。不足開班人數,依暑期開班授課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。
四、每一梯次授課四週。每週授課時間為日間週一至週五。
(一)二時數課程每週上課二個半天;三時數課程每週上課三個半天;四時數課程每週上課四個半天。
(二)每半天上課節數為四節(上午時段08:10~12:00,下午時段13:00~16:40)。
五、暑修在校生選修最多十二學分,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選修最多十八學分。(均為二梯次合計,含校外)
六、參加暑修應依規定繳納時數費,包含實習(驗)課、國防通識、及體育課程。
◆專科部每一時數:工科1,345元,商科1,294元。
◆大學部每一時數:工科1,471元,商科1,365元。
七、「本校至他校」申請方式 :本校學生校際選課,應填具申請單,請自行查閱他校開課時間表,於本校教務處教務行政組網頁下載校際選課申請單(並附上他校開課科目表含學分數),先依課程之性質經系科或通識中心主任認可簽章、教務長核准後始可跨校暑修。
八、「他校至本校」申請方式:他校生填寫原就讀學校之校際申請單,需經原校蓋章核可後至本校繳件繳費。辦理日期自6月3日起至6月21日截止,逾期不予授理。
教務處教務行政組 113.04.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