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學年度暑期重(補)修公告及注意事項
109學年度暑期重(補)修注意事項
一、本校109學年度暑期重(補)修,悉依「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本學年度暑修班分二梯次舉行︰選課時請留意更換學期進入選課
第一梯次(暑上期):6月28日至7月23日止。 (課程為全學期之上冊課程及單學期課程)
第二梯次(暑下期):7月26日至8月20日止(課程為全學期之下冊課程)
三、暑修班,選修繳費人數滿十人之科目,得開班授課。若含應屆畢業生,滿八人即可開班。
四、每一梯次授課四週。每週授課時間為週一至週五(上午八時至十二時,下午一時至五時)。
五、暑修在校生選修最多十二學分,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選修最多十八學分。(均為二梯次合計)
六、參加暑修應依規定繳納時數費,包含實習(驗)課、國防通識、及體育課程。
◆專科部每一時數:工科1,345元,商科1,294元。
◆大學部每一時數:工科1,471元,商科1,365元。
七、暑修作業流程:請詳閱簡章公告內容
教務處課務組 2021.03.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