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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學年度第1學期轉系科(含日轉夜)申請至109年6月19日(五)止,請洽教務處(進修部),逾時不予受理

一、申請程序:
(一)學生可預先至教務處(進修部)領取申請書,依表詳細填寫有關資料,並經家長同意。(成績欄由教務處填寫)
(二)申請書經導師、諮商中心、原就讀系科主任簽名後,於規定日期內(6月19日前) 繳回教務處註冊組(進修部教務組),逾時不予受理。
1.必要時得舉行甄試。
2.審核結果於註冊前公告。

二、注意事項:
(一)在校生辦理轉系(科)以2次為原則,既經核准,不得請求再轉他系(科)或返回原系(科)。
(二)尚在休學期間者,不得申請轉系(科)。
(三)申請轉系(科)學生須經家長簽名或蓋章同意後才得以辦理。
(四)系(科)招收轉系(科)後之總人數,依該入學年度之總量管制名額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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