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第1學期轉系科申請至111年6月10日(五)止,請洽教務處註冊組(堉琪樓1樓)或夜間教務組(第一教學大樓),逾時不予受理

一、申請程序:

(一)學生先至教務處註冊組(堉琪樓1樓)夜間教務組(第一教學大樓)領取申請書

    依表詳細填寫有關資料,並經家長同意。(成績欄由教務處填寫)

(二)申請書經導師、諮商中心、原就讀系科主任簽名後,

    於規定日期內(6月10日前) 繳回原領表處逾時不予受理。

    1.必要時得舉行甄試。

    2.審核結果於註冊前公告。

二、注意事項:

(一)在校生辦理轉系(科)以2次為原則,既經核准,不得請求再轉他系(科)或返回原系(科)。

(二)尚在休學期間者,不得申請轉系(科)。

(三)申請轉系(科)學生須經家長簽名或蓋章同意後才得以辦理。

(四)系(科)招收轉系(科)後之總人數,依該入學年度之總量管制名額為限。

(五)不同學制不得互轉

(即四技、二技不得互轉,五專、二專不得互轉,日間、進修部不得互轉)